关于规范实验室安全操作的通知
为了保证实验室全体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行,现实施《微纳器件实验室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室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实验室人员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3.2、负责管理实验室工作流程,指导科研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3.3、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4、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5、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6、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7、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科研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特殊情况需要移动仪器设备时需要报请实验室管理老师批准)。
4.6、 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外部学生进入实验室使用仪器和进行实验需要向实验室管理老师申请批准)。
4.7、 由于实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 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仪器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 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定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个人。
5.5、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 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7、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开实验室。
5.8、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请做好醒目标示。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9、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在通风橱进行实验。
5.10、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1、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2、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13、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进行统一采购,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6.3、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本科生作毕业论文使用时应有指导人,熟悉操作使用后必须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6.4、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6.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6、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6.7、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6.8、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6.9、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6.10、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校内人员经实验室管理人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6.11、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准携带或吃任何零食,不乱扔杂物。
6.12、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及库房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湿、防爆、防腐蚀、防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7.2、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7.3、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7.4、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7.5、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7.6、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在新化工楼D区206室郇建萍统一领取,每次使用进行登记。
7.7、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8、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7.9、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8、财务管理制度
8.1、实验室试剂耗材实行统一购买和管理,实验室建立试剂名录及记录存放位置,常用的试剂耗材由管理老师统一采购发放,特殊单独使用的试剂耗材经查询实验室没有存货后,由使用人提前填写采购单,经导师签字同意之后交由管理老师购买,杜绝重复购买及浪费,未经老师批准不能私自购买。
8.2、特殊试剂耗材需要在网上采购的,由使用人填写采购单经导师签字批准同意后,使用人在网上自行查找供应商下单,由管理老师使用公务卡支付费用。
9、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9.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对于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注意要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教育本室人员、研究生、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9.2、实验室要有一位责任心强的教师任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9.3、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研究生的实验由导师负责。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9.4、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9.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掉水龙头。
9.6、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箱柜内加锁严格保管。
9.7、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前清理器材工具,应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9.8、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伐;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9.9、防盗是全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10、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9.1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10、卫生工作制度
10.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10.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10.3、严格卫生责任制,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实验台面、室内整洁卫生。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10.4、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10.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10.6、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10.7、节约水电,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Email:xidongduan@hnu.edu.cn
地址:湖南大学新化工楼A区309-310/D区30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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